兩大全國性銀行協會警告,新穩定幣規則可能在打擊洗錢及制裁風險的監管上留下實質漏洞,正值多個聯邦機構趕在重疊的規則制定截止日期前行動。
The Bank Policy Institute 和 The Clearing House Association 於8月4日向FDIC提交了評論信,針對FDIC擬議的適用於穩定幣發行人的《銀行保密法》(BSA) 及制裁合規規則進行回應。他們大體上支持FDIC的做法,包括要求發行人遵守FinCEN和美國財政部已設立的客戶身份及制裁標準。
他們真正關切的,是規則未涵蓋的部分:
- FinCEN本身表示,大部分非法穩定幣活動發生於二級市場,也就是在初次發行後的交易和轉移。
- 現行規定主要約束發行人,對實際發生交易的交易所、託管方和平台監管較少。
- 許多美國加密貨幣交易所以「資金傳輸機構」身分運作,卻沒有正式身份審核規範,這使得他們與銀行必須遵守的嚴格驗證標準出現落差。
是的。這不是猜測,而是直接取自FinCEN自家文件,該文件公開承認大多數非法穩定幣行為發生於發行之後,而規則卻主要針對發行人。至於這是否會成為實際問題,則取決於監管機構未來是否真的加強對二級市場的規範,而這正是銀行業團體所提出的訴求。
(adsbygoogle = window.adsbygoogle || []).push({});該份評論正值多項與穩定幣相關的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期間,給產業團體有限機會影響最終框架。
- FinCEN、OFAC、OCC、FDIC 及 Federal Reserve 均於2026年數月內發布了相關提案。
- 數項規則設有標準60日評論期,期間相互重疊。
- 銀行協會指出,GENIUS Act的評論期過短且重疊,導致在規則最終敲定前較難發現其中的不一致。
銀行協會並非反對新的穩定幣監管框架,而是認為若要真正應對監管機構自我識別的風險,必須將反洗錢及制裁監管從發行人擴展至更廣泛的加密貨幣生態系統。
